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公示
苏建审批公示(2010)第0042号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经对近期7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09
附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苏建审批公示【2010】第004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