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下旬起,淮阴区全区1847座桥梁将按照所在道路等级,逐一明确由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承担其养护和安全管理职责,以往桥梁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不明、无人管养的现象将不复存在。
该区共有多跨长于8米和单跨长于5米的通行桥梁1847座,为确保这些桥梁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所在道路功能,该区于9月24日出台了《淮阴区桥梁养护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和标准,规定三级以上公路上的桥梁由交通部门负责,四级以下乡村道路上的桥梁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水利部门负责监督提醒和技术档案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由建设部门负责。该办法要求各责任单位在确定各自管辖桥梁情况后,在今年年底前,完善其管理档案,并制定相关应急方案,同时将须改建维修的桥梁登记成册,要求确保桥梁外观整洁,桥头复土完整,排水畅通,结构完好,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齐全,桥下无阻水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