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海、江苏、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上海共同发布由三方联合起草的《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一部分:通则》,这是两省一市在地方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领域的一次成功合作,是江苏接轨上海、服务世博的又一举措。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长三角地区公共场所英文使用需求大量增加。但由于缺乏统一标准,翻译水平参差不齐,各地均存在很多英文使用不规范现象。如单词拼写错误、语法运用失误、印刷排版不符合英语规范、译法不符合英语使用习惯,以及同一事物或概念在不同场合下的译法不一致等。
《通则》对公共场所英文的译写原则、翻译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做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公共场所各类设施及功能、警示和提示等公示语信息的英文译写。它还列举了337条通用条目的译法作为资料性附录。该《通则》也是我省首部语言文字地方标准。接下来,我省还将制定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金融、邮政通信、商业服务等分则,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英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