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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养老金人均增发169元 对低收入群体进一步倾斜,61%可享“托低”
 发布日期:2010-02-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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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7日公布了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该市今年人均增发养老金169元,调整后全市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709元,为全省最高。

  与前几年相比,南京今年养老金调整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范围和力度,全市55.25万退休人员中,有61.2%的人可享受到“托低”待遇。

  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人均普调10%的基础上,南京对退休人员增发后待遇达不到154元(南京去年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540元)的,可再按照本人退休时确定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一元,最高可补足到154元。由于南京人均养老金水平一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往年“托低”调整时,南京采用的是省加市月平均养老金的平均数,今年改按市月平均养老金作为“托低”标准,此标准比省市平均月养老金确定的托低标准增加11元,也使今年可享受增发的人数增加了9.8万人。

  同时,对于去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原五县“托低”标准,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按市本级标准执行,溧水、高淳两县按省平均线(132元)执行。

  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70元、6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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