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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少儿医保年内力争全覆盖
 发布日期:2008-08-30  来源:泰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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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是学生儿童医疗保险费用的一个结算年度。泰州市医保中心负责人8月29日提醒,为保证孩子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家长们不要忘了为孩子续缴保险费用。

    去年9月,泰州市区在籍学生和少年儿童有了自己的医疗保险,年缴纳标准为每人90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补助60元,30元向个人征收并由学生父母所在单位报销。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可免缴参保费用。  参保少儿在同一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还可享受特殊大病门诊补助,意外伤害门诊最高补偿8000元,在100元至8000元内医保费用报销达90%。同时意外伤害导致参保对象死亡的,在按规定报销医药费的基础上,给予参保对象家庭一次性补助待遇,医药费报销和补助待遇的费用总额不高于7万元。

    泰州市区过去一年度共有98304名在籍学生和少年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1年里,有622名参保学生儿童报销费用,费用报销率达54%。市有关部门计划进一步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今年力争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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