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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边缘户认定明年起有新标准
 发布日期:2008-11-25  来源: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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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生活却又十分困难——这部分人群,被统称为“低保边缘户”。过去,只要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城乡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困难群众,都被民政部门纳入这个群体实施救助。记者昨天获悉,从明年起,南京市讲实行新规定:被认定为“低保边缘户”除了要满足原有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家庭中有大重病患者”等6个具体条件中的其中之一。   

  南京民政部门已就此进行了调研,并决定从明年起,对城乡低保边缘户的资格认定,除了必须满足原有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城乡低保标准的两倍以内”外,还必须符合下列6个具体条件的其中之一:(一)家庭成员中患有大重病的;(二)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三)家庭中父母一方死亡有未成年子女的;(四)家庭成员为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五)家庭成员中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的;(六)家庭成员遭遇突发性灾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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