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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决定继续对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秋季学期)。根据我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省200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1120万元。我省将在近日把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