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常州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6.52亿元(不包括年度结息),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计划指标(25.50亿元)1.02亿元,比上年同期(23.42亿元)增长13.23%。全市共向职工个人结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10301万元,结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已全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本金。
全市共审批467094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91亿元,占全年归集额(包括年度结息)的68.64%。
全市计提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489.69万元,比上年增长6.45%,年底全市累计建立廉租房补充资金2.3亿元。
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350户26.49亿元,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计划(14亿元)12.49亿元,比上年同期(18.40亿元)上升44%,其中市区放贷8380户17.77亿元,武进放贷1780户4.11亿元,金坛放贷992户1.99亿元,溧阳放贷1198户2.62亿元。
2009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达76.63亿元,占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96.30%。其中市区为53.07亿元,个贷比例达98.88%,武进为11.72亿元,个贷比例达92.14%,金坛为5.27亿元,个贷比例达90.39%,溧阳为6.59亿元,个贷比例达89.54%。
2009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国债投资余额为1118万元,全部为市区持有。
2009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总余额为76.74亿元(不含银行定期存款),其中个人贷款占99.86%,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96.43%,其中市区为99.09%,武进为92.14%,金坛为90.39%,溧阳为89.54%。
2009年住房公积金对民生保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年住房公积金直接用于支持职工购建房的资金总量达到52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发放公积金贷款26.49亿元,审批同意职工用于购建房及支付房租等提取10.06亿元,审批同意职工用于归还贷款提取7.69亿元,审批同意公转商补息贷款8.5亿元;减轻职工购房融资负担,在为职工补贴224万元贷款担保费的基础上,全市职工200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率平均下降30%,另外中心通过公转商补息贷款业务,直接补贴职工利息支出172.9万元;全年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达到4471万元,累计达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