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宿迁市“环保节能新型示范城市”的称号。目前,全国仅有10个城市获此殊荣。
建市以来,宿迁市始终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环保十优先”的方针,倾力打造“生态宿迁”的特色城市品牌,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的突出位置,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建设中,大力提倡节能设施建设,积极开发新能源,推广使用城市节能新技术和清洁能源。在节能减排中,通过科学制订减排计划,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75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5%,自2006年起连续完成年度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