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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全覆盖
 发布日期:2008-12-02  来源:南通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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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2月1日开始,南通所有社区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让老百姓在家门口看病方便、优惠。

  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进价多少,就卖给患者多少。根据南通市卫生、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市民可按进价买到292种常用药,这些药物基本都是医保药品。取消的药品差价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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