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表示,10月28日傍晚起,我省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盐城等地空气质量出现异常,主要交通干道能见度降低,环境监测表明,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其中,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等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小时浓度处于中度污染水平,最大小时浓度均值达重污染水平。大部分地区可吸入颗粒物最高浓度均出现在28日晚19时至23时。由此造成人体视觉和嗅感不适,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据相关部门综合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是我省正处于水稻收割期,部分地区农民集中焚烧秸秆,加上当时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快速扩散所致。
发言人说,省委、省政府对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今年8月份,省环保委办公室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要求,发文要求各地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管。不良天气出现后,省委、省政府立即要求各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地政府和环境、农业、气象等部门已连夜行动,加强气象监测、紧急巡查秸秆焚烧情况。对发现秸秆焚烧的,立即制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引导。
截至29日上午,因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上降水等因素影响,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大幅回落,南京、盐城等地已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其他地区空气污染程度也逐步降低。
发言人说,虽然近两天我省仍以阴天为主,但我省一些地方仍处于水稻收割期,发生焚烧秸秆的可能性继续存在,加上其它污染空气的因素和不利于污染物快速扩散的气象条件同时存在,所以对空气环境的监测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各地、各部门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大宣传、督查同时,将进一步研究和推进生物质发电、秸秆还田、秸秆制沼气等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