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多条河流发生秋汛,为包括渡船在内的航行船舶水上航行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江苏海事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就渡口渡船安全工作再次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局处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渡船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发现的缺陷和隐患,确保渡运安全。具体包括,进一步明确载客船舶运输安全职能部门和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巡查;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严格危险货物申报制度;强化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渡运等八项内容。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分支局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将辖区渡口渡船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分管部门、主管人员及其职责;本单位辖区渡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辖区所有载客船舶进行消防、救生(弃船)应急演练情况;辖区存在的非法渡运及其处理情况等具体内容报江苏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