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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二○○九年二月七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更新日期: 2009-02-24    文章来源: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 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省检察工作经受考验、开拓进取的一年。省检察院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的支持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奋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一流检察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尤其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政法工作及检察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检察机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提出了明确要求,极大鼓舞和鞭策了全省检察人员。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深刻领会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正在成为检察工作遵循的根本原则;通过深入查摆,坚决整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切实纠正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观点和偏重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的片面“政绩观”,把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在检察工作中,努力做到谋全局与务本行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并重。

  二、强化大局意识,全力维护奥运之年的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127人,同比上升3%;提起公诉85141人,同比上升5.8%。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提起公诉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458件8923人,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9485件29943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6件201人。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慎重批捕和起诉,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不批准逮捕8563人,同比上升9.1%;决定不起诉1310人,同比上升2%。继续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健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6371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228次。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专项工作,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和责任倒查案件,已全部办结,自行排查的191件重信重访案件,也已息诉化解184件,息诉率达96.3%。对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工作,共息诉1766件。积极探索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84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资金71万余元。

  三、强化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64件1445人,其中大案1297件,大案率为95.1%,位居全国检察系统前列,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73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04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78件319人,同比上升39.3%,重特大案件占29.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亿元。

  积极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770件783人。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侵犯农民利益、贪污挪用农村建设专款和支农惠农专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23件447人。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危害水利、土地、林业、矿产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97件126人。

  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犯罪态势的分析,提出检察建议602件,推动相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2687项;采取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共召开职务犯罪案例剖析会662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5859次。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8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1279件。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24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加逮捕163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903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61件,同比上升15.1%,已审结37件,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9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4次。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397件,已审结194件,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61件,调解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5件;积极探索开展督促、支持相关单位起诉的工作,共督促、支持起诉908件,帮助挽回国有、集体资产损失13.5亿元。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次。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2人。针对少数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等现象,共向监管部门及上级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件。

  着力增强法律监督效果。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主动加强与同级法院的沟通,及时跟进了解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的办理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建设,完善与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与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共享,增强监督的及时性。立案查处政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3件70人。

  五、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公信力

  下大力气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对办案工作提出严禁刑讯逼供等“六个严禁”的要求,对各地警务区及驻看守所检察专用审讯室进行专项检查,限期改正全程录音录像设施不到位、审查犯罪嫌疑人工作不规范等现象。认真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权利,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动态监管,对诉讼终结但涉案款物尚未处理完结的292件自侦案件逐一核查,逐案清理,截止去年底,已清理251件3500余万元,对尚未清理完毕的案件也明确提出清理时限。

  大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管理和初查工作,完善对大要案立案的备案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对慎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和规范调查取证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对检风检纪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681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738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111件、转交的案件91件,每件都做到认真落实,及时反馈。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311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8件,检察机关已全部采纳。开展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换届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聘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1248名,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64名。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党组带头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参加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省检察院对6个省辖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加强干部交流轮岗,省检察院与下级检察院之间交流干部33人,增强了队伍的活力。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订了未来五年大规模培训检察人员的规划。各级检察院共举办专题研讨、专项培训、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等各类培训班326期,受训人员达18726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战训练,组织了全省检察机关全员岗位练兵经验交流会,举办了公诉对抗赛、职务犯罪十大精品案例评选、信息化应用竞赛等活动,促进队伍总体素质的提升。检察人员参加2008年度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56%,继续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抓教育促廉政,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抓机关带基层,要求省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严于律己、作好表率。坚持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保证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协调发展。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立案查办违法违纪人员9人,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13人。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和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就地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问题。注意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引导全省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省有29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9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宜兴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院,苏州、南通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省、市检察院还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人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并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检察院争取政法专项经费、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补助专款、配套资金共计1.09亿元。

  2008年检察机关取得的这些成绩,既是全省广大检察人员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一年来,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自身工作放在全党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在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执法导向;必须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准确把握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功夫,真正使法律监督由“软”变“硬”,不断满足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必须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形成刚性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良好形象和过硬作风提升执法公信力;必须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今年是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考验的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稳定、祥和的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保增长促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着力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继续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增强大局意识,更加有力地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全党大局服务。切实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出发,准确把握执法尺度,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认真履行职责,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全力以赴投入平安江苏建设,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涉检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查办危害大、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坚持创新创优,更加有力地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结合江苏检察工作实际,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和检察工作实践研究,继续深化量刑建议、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等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

  (四)加强自身监督,更加有力地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执法环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大力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活动的监督,落实监督制约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监督制约贯穿于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和细化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制度。

  (五)注重固本强基,更加有力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抓好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检察权。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各类检察人员都能提升履职能力。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基层检察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基层检察院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努力为基层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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