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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首次对违纪违规单位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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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扬州市纪委正式向6家违纪违规单位发出问责函,这是该市首次对违纪违规单位实施问责。
今年,扬州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施问责的意见》和《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实施方案》,开始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车私用、 公务宴请、公款旅游、重大事项报告五项制度的单位领导实施问责。6月上旬,该市纪检部门通过明查暗访,共查出违反公车私用制度的单位4家,违反公款宴请制度的单位2家。经扬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6家单位的领导启动问责程序,对情节严重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扬州市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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