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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发布集体合同格式文本条款
 发布日期:2008-09-08  来源: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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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连云港市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发布了《集体合同(格式文本)》。集体合同既有利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又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并且条款更详细和人性化。

  

  与已有的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相比,《集体合同(格式文本)》从形式到内容进行了创新设计,该文本适用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涉及劳动用工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这些都是集体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核心部分,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由于劳动报酬是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格式文本用了较大篇幅对工资分配原则、工资发放时间、劳动定额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津贴补贴标准等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针对当前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普遍缺失、劳动者不能分享企业经济发展成果等突出问题,格式文本中特别强调,当事人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提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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