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6日起,金湖县划拨专款122.66万元,用于支付该县1808名农村教师今年6-12月的住房公积金。至此,该县3600多名教师的“三金”(医保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全部得到了落实。
由于乡镇教育单位经费供给体制、乡镇财力不足等原因,金湖农村教师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一直没能解决。针对这一实际,去年下半年,该县将乡镇教育单位的经费供给直接上划至县财政,并决定在3年时间内,将农村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待遇提高到县直学校水平,即2008年7月-2009年6月按工资额6%、2009年7月-2010年6月按工资额8%、2010年7月以后按工资额10%,由县财政局提供集体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