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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降低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线
 发布日期:2008-08-12  来源:省劳动厅/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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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连云港市出台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新举措,门诊慢性病起付线由原800元,按照不同人群调整为500元、400 元和300元。同时,该市将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1万元和8000元。

  此次调整,旨在解决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负担过重问题。在设定门诊慢性病起付线时,该市按3类标准调整了起付线,即:在职人员500元、退休人员400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300元。

  根据病情轻重及以往费用花费情况,连云港市将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甲、乙两类,甲、乙两类门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10000元和8000元。同时规定患有规定病种范围内两种及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患者,在以上单病种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累积多增加2000元。自此市区慢性病有多种病种的患者可在一个年度报销支付限额达到12000元。

  据悉,连云港市还提高了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对原75%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人群不同分别进行相应提高。其中,在职职工门诊待遇方面在原75%的报销比例基础上调整为:三级医院75%,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和社区中心8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也随人性化调整为: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和社区中心90%;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和社区中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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