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社[2009]20号
各市文化(文广新)局,南京图书馆: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我省组织参加本次评估定级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定级的范围
凡能够开馆接待读者的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含文化系统以外的各类公共图书馆)都应参加本次评估定级工作。人员、财务、场地均为独立的少儿图书馆和有独立建制的区图书馆原则上以独立主体参加评估定级。因馆舍改造或搬迁等原因闭馆的公共图书馆,须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经省文化厅批准方可不参加评估工作。
二、评估定级的标准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为依据,具体数据以2008年为准(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2009年的数据高于2008年的数据,可取高值(包括已完成土建的新馆馆舍面积)。实行“总分馆制”的城市区图书馆,其相关业务量的统计数据可取高值。
三、组织领导
评估定级工作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成立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宁 省文化厅副厅长
成 员:谷 峰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官天涛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正处级)
方标军 南京图书馆党委副书记、副馆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联系人:陆忠海,联系电话(传真):025-87798897,电子信箱:wht215@yahoo.cn 。
同时成立全省公共图书馆专家评估组:
组 长:谷 峰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许建业 南京图书馆副馆长
全 勤 南京图书馆副馆长
成 员:吴 林 省图书馆学会秘书长
王陆军 南京图书馆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
吴 政 南京图书馆信息技术应用部主任
徐忆农 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主任
彭 飞 南京图书馆学报编辑部主任
刘 明 南京图书馆研究辅导部副主任
杨岭雪 南京图书馆办公室研究馆员
各市文化(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评估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评估计划,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本地区除省辖市图书馆以外的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并做好参评单位读者满意率测评工作(测评表及测评方法见附件1、附件2,由各市评估组现场随机发放,每单位不少于50份)。
四、工作方式
南京图书馆、金陵图书馆要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和自评,接受文化部社会文化司组织的现场评估及实地检查。
省文化厅将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省辖市公共图书馆进行现场评估及实地检查,并对部分县(市、区)图书馆进行实地抽查。
各级公共图书馆要根据评估标准和必备条件,准备好相关的档案材料和四年来(2005-2008)的工作总结,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写《评分表》(见附件3至附件7)。
五、工作步骤
1、7月底前,各市向省文化厅报送评估工作的计划安排。
2、8月至9月,各地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于9月底前,向省文化厅报送评估结果(含工作总结、各参评单位评分表及读者满意率测评结果)。
3、10月,省文化厅对各省辖市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并对部分县(市、区)图书馆进行抽查。
4、10月底前,汇总、审核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结果并上报文化部。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参加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标准,尤其是必备条件的要求,寻找差距,认真整改,以评促建,努力改善办馆条件,不断加强业务建设,切实提高内部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现代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附件:1、公共图书馆读者满意率测评表
2、公共图书馆读者满意率测评方法
3、省级公共图书馆评分表
4、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评分表
5、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评分表
6、地市级少儿图书馆评分表
7、县(市、区)级少儿图书馆评分表
二○○九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文化 公共图书馆 评估定级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文化部社文司,各市图书馆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