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政策解读
  无锡市市区优秀农民工落户工作具体办法政策解读
  关于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政策解读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
  解读《镇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泗阳县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条意见》解读
  解读宿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
  解读《宿迁市关于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
  解读《宿迁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政策》
  镇江市学生医保政策解读
  镇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江苏省2009年国家小麦良种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09-11-05  来源:省农业委员会

选择字号【

 


  2009年中央财政实施的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在我省实行补贴全覆盖,现将有关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稳定小麦种植面积,提高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覆盖率,促进小麦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今年的小麦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一是政策公开。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操作全过程透明。二是全面覆盖。对种植小麦的农户按照种植面积全部进行补贴。三是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农民受益。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三、补贴范围

  我省今年实施的小麦良种补贴范围涵盖全省13个省辖市和省农垦、劳教、监狱系统所属农场。除省属农场由省农垦、劳教、监狱系统单独组织实施外,补贴工作一律实行属地管理,以市、县(市)为单位整建制组织实施。

  四、补贴申报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列清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公示结束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县(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市)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除了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外,还应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复核,并由区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

  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各市、县(市)和省农垦、劳教、监狱系统要及时将补贴情况连同汇总表一并行文上报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实际发放面积超过预拨补贴面积5%的,需作详细说明。

  为确保我省良种补贴资金与中央财政年终据实结算,小麦良种补贴须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工作。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省财政厅根据上年小麦统计面积预拨2009年国家小麦良种补贴资金,补贴结束后再根据各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据实结算。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成立由农业、财政、统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落实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省辖市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汇总、监管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设立良种补贴举报电话(省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为025-86263333,省财政厅举报电话为025-83633155),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

  (三)强化督查监管。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将对各地小麦良种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建设是否健全,核对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农户种植面积、金额是否一致、是否经过公示等。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不按期保留项目实施档案以及伪造、隐匿、销毁档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地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生产技术规程,大力建设高产示范片,积极推进科技入户,通过举办电视讲座、培训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培训和指导。

  (五)落实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良种补贴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