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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八部门全程联合监管医药广告
 发布日期:2010-02-22  来源: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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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日前出台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启动为期两年的医药广告整治行动,具体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卫生局等八部门负责,强化全程联合监管,将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列为整治重点,建立健全部门间监管信息反馈处理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工商部门加强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行政指导,文广新局监督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党委宣传部门把广告内容作为新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广告发布中动态监督。工商部门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企业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主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文广新局加强报刊广告审读和广播电视广告监听监看。

 

强化广告发布后依法查处。工商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卫生部门对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将采取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监管部门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企业,将列入“黑名单”,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产品销售,撤销、收回、注销相关广告批准文号。文广新局对刊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列入报刊违规记录,对列入违规记录的报刊和报刊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入选各类评奖和评优,对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暂停其商业广告播放、暂停其播出,直至撤销频道、吊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信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规范互联网广告,对非法网站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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