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监管,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3月7日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对药品流通环节的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一次大检查,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连云港市将对城乡接合部、与外县区毗邻地区的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买卖双方资质、销售合同、汇款、票据及药品运输、储存条件特别是冷链运行等情况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还将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的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二类精神药品的电子监管上网、赋码、上传、核注、核销情况,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抗微生物药和注射剂品种纳入电子监管的情况进行检查。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还将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到期的零售药店进行换证验收,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发证程序,对不符合阴凉、冷藏储存要求的,核减其需阴凉、冷藏保管药品的经营范围,通过换证使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得到有效改变,并淘汰一批规模小、条件差的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