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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乡科级干部将接受“四联审”
 发布日期:2008-06-17  来源:南通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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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日前,启东市出台了《启东市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用人责任、经济责任、编制责任、廉政责任“四联审”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四联审”要求,启东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审计部门,将依照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政策,对各镇乡、园区、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机构编制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合法性、原则性和规范性同步实行联审。

  “四联审”分为离任联审和任中联审。离任联审是指领导干部因晋升、辞职、免职、调离、辞退、撤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原因离任进行的“四联审”。任中联审是指领导干部任现职满三年或根据需要进行的“四联审”。“四联审”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存入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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