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起,南京市正式启用公务交通卡,公务交通费告别现金发放,走向“专人专卡专项使用”。
当日下午,南京市纪委向玄武、白下、鼓楼、栖霞四区发放公务交通卡,到明年年底,南京所有公车涉改地区将全部启用公务交通卡项目。
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南京市车改办主任徐建华介绍,公务交通费的发放由目前的现金发放转为公务交通卡定向支付,是公车改革的深化。2004年,南京市在乡镇及涉农街道开始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至今年11月份,全市13个区县和沿江开发区机关已全部完成涉改车辆拍卖工作。此外,河西建设指挥部、机场建设指挥部和仙林大学城管委会三个市级机关和市直属单位也进行了车改试点。全市共组织拍卖涉改公车2054辆,拍卖金额11553.86万元。南京市公车货币化改革后,各级财政开支得到有效压降和控制。全市实施货币化改革的镇及涉农街道原来全年车辆支出总费用约6000万元,改革后支出下降了32%。区县级机关车改后,理论测算节约率超过乡镇。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直至乡镇,今后凡属公务交通方面发生的费用,均可使用公务交通卡支付。个人公务交通费账户内所节余的额度可以滚动积存,超支自补。交通卡可通用于公交、出租、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并能用于缴纳车款、车辆保险、养路费以及加油、停车、过路过桥、车辆维修美容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