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制度建设
  泰兴推行村干部报酬公职化
  连云港试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
  泰州市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大丰市采取“4+1”模式制约“一把手”权力
  启东试行党员承诺制
  镇江市建立“1+5”工会保障机制
  盐城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标准
  我省全面推行首席审计师制
  沭阳推行村情定期发布制
  盐城全面推行物管项目经理制
 
大丰市采取“4+1”模式制约“一把手”权力
 发布日期:2008-04-11  来源:盐城市政府

选择字号【

 


    4月10日,记者从大丰市了解到,该市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暂行办法》,作出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集体讨论末位表态的硬性规定,以此四加一模式,规范和制约“一把手”的议事决策权、选人用人权、项目经营权、财务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

    “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并按照公推公选或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的方法决定任用;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签核发票,“一把手”定期对单位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重大支出集体研究;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由集体研究决定;不直接分管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委托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集体讨论末位表态制,即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以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除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外,都要由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集体讨论时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一把手”不定调子、不事先表态,重要事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