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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立物价上涨与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08-04-23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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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政府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连续3个月,每月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达到或超过3%,即启动联动机制;CPI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或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低保标准的调整已经考虑到了物价上涨指数因素),即停止机制运行。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其后按月发放。

  经调研分析,南京市的CPI上升1%,低保家庭人均新增生活消费支出约10元;上升3%,新增支出30元以上,超过目前城乡低保标准的10%。因此,联动机制按照当月公布的CPI水平,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设置为两档:CPI上升达到3%低于5%,补贴标准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24;CPI上升达到或超过5%,补贴标准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12。

  据统计分析,一季度,南京市CPI平均涨幅8.3%,3个月月度涨幅分别为6.6%、9.4%和8.8%。市政府决定本月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4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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