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镇江市医保局通过《镇江日报》“医疗保险”专栏和镇江医保信息网,对镇江市本级和丹徒、丹阳、扬中、句容五个统筹地区的年度医疗保险信息进行了集中披露,同时该市各地也利用各自报纸、医保网(劳动保障网)及其他方式进行了披露。
据悉,今年镇江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医疗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此次集中披露是这项制度建立以来的第一次。为此,5月5日,镇江市医保局负责人对医疗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作了说明。
镇江市医保局负责人指出,镇江已经跨入信息时代,推行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提高公共事务运行的效率和透明度,成为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正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具体体现。对参保对象来说,如果想了解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事项或与自己有关的医保信息,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可以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如实披露。对社会公众来说,只有更充分地知悉镇江市医保制度现状,才能更好地监督医保工作,在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培养医疗保险意识,增强对医疗保险制度的信心,以便更好地参与、支持医保事业的发展。对经办机构来说,以保障公众知情权为出发点,有利于促进其依法履行职责、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医疗保险信息披露工作,是规范医保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是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医保制度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