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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开通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渠道
 发布日期:2008-05-26  来源:镇江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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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5月25日获悉,镇江市日前制定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管理暂行规定》,开通了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渠道,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的新机制。

 

  《规定》明确了信访投诉的受理主体、管理范围、工作原则和办理流程。对于镇江市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职工、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做好受理登记、调查取证以及回复工作。

  镇江市建立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渠道,是依据有效保障职工正当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畅通服务机制的突破,是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治市的保障,更是为了解民情,畅通民意,构造住房公积金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信访投诉机制的建立,为管理部门和职工、单位之间架起了平台,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思想解放、创新进取的探索精神,标志着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体系的健全,为积极打造“阳光中心、满意中心、和谐中心”作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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