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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筑企业被通报批评3月内不得招投标
 发布日期:2008-06-11  来源:苏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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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苏州市建设局在全国建设系统率先出台了《苏州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也在全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中创出了一条新路。

  据苏州市建设局市场处处长何静清介绍,近几年来,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特别是今年以来,苏州市建设局加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一些施工企业在参加招投标时好话说尽,一旦中标成功进行施工时,却往往屡屡违规。《意见》的出台,正是对这些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联动管理。

  建筑市场在室内,施工现场在室外,两个市场如何来进行联动管理?何静清介绍,实行“两场”联动机制,施工现场出现违规,要与建筑市场的招投标挂起钩来,把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一些不文明施工行为,通过联动机制全部反馈到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系统,并作为施工企业的诚信档案记录在案,作为能否进行招投标的一个重要依据。比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自通报批评之日起3个月内,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中不予选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涉及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罚。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依据事故等级,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别在6个月、9个月和1年内,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中不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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