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精细化管理理念,加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16日,徐州市财政局出台《徐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实施规程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便于采购各方更好地掌握政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办法》对竞争性谈判的程序、资格公告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询价采购程序、询价采购文件内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程序和采购小组成员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为确保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公正透明,《办法》要求采购活动结束后,要编写评审报告或采购报告,详细记录采购全过程,并规定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时,采购小组必须有采购人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对于重大的采购项目,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可到现场监督采购活动。
据了解,这是目前我省第一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活动、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徐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读者可登陆徐州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xuzhou.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