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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建立健全“阳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发布日期:2008-06-10  来源:宿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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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建立健全“阳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截至目前,该县已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监督体系,真正让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执法单位“权力清单”向群众公示。该县将49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职权范围、行政执法要求、工作流程图、行政执法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等内容向群众集中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开展行政规范公开承诺活动。该县在县广播电台开设“政风空中热线”,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有关政策和法规及相关问题,并通过热线向社会作出承诺。三是聘请“隐形监督员”。该县在各行业聘请40名义务监督员,围绕各执法部门热点环节,按照办事程序、依据、权限、范围等内容,对执法工作暗中监督。四是开展行政监督。该县设立网上行政许可监督模块,全程监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今年上半年对2家排污超标企业现场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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