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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实行“法官单向退出机制”,有配偶、子女或近亲属从事律师、法律中介服务的,法官必须退出审判岗位。
据悉,该院目前适用单向机制的对象为业务庭的中层以上干部,即各庭副庭长、庭长,法院副院长和院长。该机制运行一段时间后,将逐渐覆盖普通法官和干警。常州中院负责人表示: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就是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划出“隔离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