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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三份红头文件直指陈规旧习
 发布日期:2008-05-04  来源:镇江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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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镇江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对改进文风会风、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以及规范奖励表彰工作作出规定。随着规定的执行,枯燥冗长的会议和文件有望大大减少,媒体的重要版面和时段,将更多地留给基层和群众,全市性的奖励表彰项目、集体(人数)将受到严格控制,评选程序也更严格规范。这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全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一项实质性举措。

  改进文风会风文件共有10项具体规定,即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降低会议成本、控制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办文程序、限定讲话时间、减少讲话数量、注意讲话效果。文件倡导少开会、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议,少发文、发短文、发解决实际问题的文件。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会议,财政部门不得核拨会议经费。全市性重要会议讲话、报告一般不超过60分钟,一般性会议和市直部门专题会议控制在30分钟以内,礼仪性讲话控制在5分钟以内。提倡领导作提纲挈领、言简意赅的即席讲话,并尽量减少领导陪会,腾出更多的时间集中精力谋大事,深入一线抓落实。

  规范全市奖励表彰工作的规定共有4项要求,即严格控制奖励表彰项目、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掌握评选表彰对象和数量,以及严格规范奖励表彰名称和评选程序。该市将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项目,今后每年只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综合奖励表彰一次。严控领导干部受奖励表彰的范围、数量和比例,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奖励表彰比例不超过总奖励表彰人数的20%。原则上,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不得申请享受劳模待遇的奖励表彰。评选对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从而真正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按照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新规定,以后领导参加一般性会议、视察、调研、慰问等活动,在媒体上“露脸”的机会将大大减少。规定要求媒体更多地从新闻价值大小的角度,判断取舍领导活动稿件,并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努力增强稿件的指导性、新闻性、可读性。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理解和支持新闻单位的工作,共同为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创造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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