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为衔接“十一五”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推进构建和谐江苏具有重大意义。今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两个率先”总揽财政工作全局,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全面加强理财能力建设,实施更加有作为的财政政策措施,集中财力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重点支持解决关系到全省长远发展和长期稳定的全局性问题,更加有效地服务发展、服务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省级新增财力主要投向百姓,投向“三农”,投向苏北发展,投向重点社会事业发展,投向重大改革。
今年财政收支计划安排: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98亿元,增加118亿元,增长12%。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03亿元,比上年变更预算数增加236亿元,增长17.3%。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13.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35亿元,增长10%。省级一般预算支出333.15亿元(含专项补助市县支出95.64亿元),比上年变更预算数同口径增长9.0%。
(一)坚持服务第一要务,注重支持可持续发展
1、支持加固和提升经济发展平台。支持加固和提升发展环境服务平台,继续推动平安江苏、绿色江苏、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建设;支持加固和提升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用好各项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支持加固和提升财税政策服务平台,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支持加固和提升科技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支持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支持加固和提升县级工业园区服务平台,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的步伐,实现园区与城镇资源共享。
2、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全省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推进生产过程的废物最小化、无害化,引导和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调动社会投资参与环保事业,继续支持林业生态建设;支持规模经济发展。整合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资源,鼓励和引导土地、劳力、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加快形成品牌经济、龙头经济、特色经济。
3、支持服务业发展。认真研究本地区域特色和产业结构现状,从资金上、政策上体现对服务业的支持,把服务业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做优。
此外,各地应切实执行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苏中、苏北发展及沿江开发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苏中六县“洼地”扶持政策,为其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坚持富民优先,注重农民增收减负
1、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各类支持“三农”的资源。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以增量带动存量,发挥总量作用,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2、支持推进第二步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免征农业税,对困难地区因农业税免征减少的地方财力,由省财政按2004年政策继续予以补助;引导乡镇机构分类改革,省财政根据乡镇分流、安置和精简人员的实绩支付一定的改革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对改革工作做得好的县乡给予一定奖励;开展乡财县管试点,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镇债务试点,坚决控制新债;强化县乡财政管理。
3、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今年,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的50%用于粮食主产区对农民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粮食直补政策在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作进一步完善;增加良种推广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继续支持实施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防止谷贱伤农;探索创新储备粮管理体制。
(三)坚持理财为民,注重保障百姓利益
1、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帮助农民提高就业能力;支持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建设,建立全省联网的劳动力信息资源库。力争全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0万人。
2、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支持全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省财政对困难地区和黄茅老区的低保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支持各地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求平衡机制。改革完善省对困难市县养老金补偿机制,提高挂钩考核补助比例,省财政新增加的社会保险补贴全部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探索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制度;支持困难地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医疗费正常发放;支持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3、全面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标准核发奖励扶助金。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县财政自行落实,困难地区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促进计划生育、脱贫致富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
此外,要加快农村改水进程,确保全年新增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50万人,农村饮用卫生水覆盖面提高到95%以上;继续做好草危房改造的扫尾工作,基本完成草危房改造任务。
(四)坚持有保有压,注重加强薄弱环节
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省级新增教育经费重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及乡镇公务员省津补贴给予一定的转移支付补助。继续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实施“校校通”工程;构建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确保全省每个困难家庭的子女都有学上,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重点支持高校实验室、学科、“211工程”、“985工程”及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2、支持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投入力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加大对社会化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科学普及水平;支持文化体制创新。落实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省新华发行集团、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和演艺集团的改革与发展;继续安排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加大体育事业投入,重点支持办好十运会,加快比赛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
3、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财政补助政策,重点支持疾病防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增加对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治的经费投入,支持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扩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五)坚持改革创新,注重规范财政管理
今年,在继续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改革:
1、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组织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调研,按照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增收不少补,少收不多补;增人不多补,减人不少补”增收节支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巩固和发展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成果。及时退税,坚决做到“新账不欠”。各地应及时完善相关办法,大力支持推进外贸体制改革。
3、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定额,使预算编制合规、合法、合情、合理。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实施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完善在建项目跟踪管理办法。引进绩效管理理念,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4、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从项目、票据、缴款、减免、使用、监督等方面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上半年开发应用我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软件,在省级选择6个单位进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市县的改革经验。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全省全面完成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任务。
5、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公益性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的基础上,编制政府投资预算,由预算管理取代原来的计划管理;大力推行“代建制”,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平衡,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加强对项目概、预算和资金拨付的审核,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