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梁保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草案)》、《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行政许可项目的汇报。
会议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安全生产状况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事故隐患仍然不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基础管理较薄弱,有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多种经济成分和多样化的劳动用工形式,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制订我省安全生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对于依法规范管理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会议原则同意《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决定将这个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会议认为,大力推进继续教育,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六大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并强调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也明确要求:“尽快出台继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类人才接受和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利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议原则同意将这个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燃气是现代城市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之一,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省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优化城乡能源结构,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燃气管理工作,规范和促进燃气行业发展,强化燃气行业执法和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