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精神,通报国家部委沿海开发联合调研有关情况;听取电煤、电力保障供应情况汇报;听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抓好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审议稿)》、《脱贫攻坚工程奖补方案(审议稿)》;听取省级专项发展资金整合情况与使用管理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国务院有关长三角发展的指导意见是统筹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在改革开放关键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是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平台。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指导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努力创造先行先试的经验,为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作出贡献,苏南地区特别要在这方面作出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要抓住这一重大发展机遇,加快与长三角的融合,通过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江苏经济整体素质与国际竞争力。
会议强调,实施沿海开发对统筹江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对我省沿海地区综合开发的调研,对在国家层面上推进我省沿海开发达成了共识。沿海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加快编制沿海地区综合开发规划,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我省电煤和电力保供取得的成效,要求继续加强电煤组织、协调和调运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努力确保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服务机构等用电需求。
会议强调,10件实事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要按照预定目标要求,巩固阶段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推进,按时保质兑现承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审议稿)》。按照《意见》,从今年起,凡按规定退出现役的我省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2年内自愿报名,都可接受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脱贫攻坚工程奖补方案(审议稿)》和省级专项发展资金整合与使用管理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紧扣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注重实际使用效果,努力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