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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个人邮递物品?邮递个人物品时有何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08-1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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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等物品。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限额部分,须征收进口行邮税。

邮递个人物品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1、禁止邮寄以下物品进出境:人民币、外币和有价证券;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境物品。

2、邮寄国家限制物品进出境,须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邮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出境,必须提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书》;个人邮寄古旧文物出境,必须提交文物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加盖在文物上的火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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