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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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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25-83101888 025-86630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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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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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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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报送); 3、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报送);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5、“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原件和复印件(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报送); 6、《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扣缴义务人报送); 7、①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油品)②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③主管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④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月份排产计划(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报送) ; 8、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还需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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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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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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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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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乡镇级流程:受理
县区级流程:受理
地市级流程: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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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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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资料受理后不流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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