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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 2、各省辖市发放的证书需到原发放市劳动保障局进行审核后,持当地劳动保障局出具的“出国劳务人员换发职业资格证书介绍信及登记表”前来省厅办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可直接前来办理。 3、国外单位证明(劳务合同、邀请函、聘约、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照片一张。
每周二全天
当前位置: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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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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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信息
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
受理部门: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
咨询单位: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
咨询电话:
83276042
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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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张丽君
受理条件:
受理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16-1号苏兴大厦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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