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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
发布日期:2007-1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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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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