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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的决议; 4、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以及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企业公章;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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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受理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咨询单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
咨询电话:
025-83321128-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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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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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李小娟、刘兵
受理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
受理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11楼注册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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