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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 3、中外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给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以及该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5、登记注册委托书。
10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受理——审查——核准
10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414号)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414号)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414号)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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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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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受理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咨询单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
咨询电话:
025-83321128-1146
申办材料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
办理依据:
办理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李小娟、刘兵
受理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人
受理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11楼注册大厅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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