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中国江苏 >> 省工商局 >> 省工商局办事信息 >> 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相关法规
  ※  常见问题
  ※  在线咨询
  ※  监督投诉
  ※  状态查询
 ◎ 办事指南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受理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咨询电话

86639070

单位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

办理依据

请电话咨询

申办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
(3)公司登记机关对股权所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查询单(仅针对有限公司):
(4)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
5、股权质押书面合同;
6、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盖章,可与出质人持股证明合并提交)。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除有特别说明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

办理时限

请电话咨询

收费标准

请电话咨询

收费依据

请电话咨询

办理流程

请电话咨询

受理条件

请电话咨询
 ◎ 常见问题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