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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领导介绍 机构介绍 办事事项  
·公开电话: 025-83398615  ·机构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机构网站: www.jsglj.gov.cn   ·监督电话: 83398628 
·邮政编码: 210024 ·机构信箱: dc_swj@js.gov.cn 
  主要职能

  (一)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按规定指导省级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四)负责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归口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初审、统一规划、建设和集中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工作。

  (五)负责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省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拟订省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定范围的省级领导、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省级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指导和协调省级机关绿化、爱国卫生、安全等工作。负责实施省级机关后勤工人的技术培训、等级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医院相关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担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指定公务往来人员的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省市、县政府驻宁办事处的协调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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