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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经营活动?
发布日期: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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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工程应当方便群众使用,不得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确需收费的应报当地物价等部门审批,所收费用必须用于全民健身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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