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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 嘉宾:省医保局副局长 相伯伟
  • 访谈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5:00
  • 摘要:为切实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费用负担,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近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江苏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就我省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作出安排。本次访谈将介绍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情况,解答网友关注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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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宾与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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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医保局副局长 相伯伟
      省医保局副局长 相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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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s.gov.cn),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全面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患者用药负担。[2019-12-17 15:00:26]
      [主持人]: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各位嘉宾: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相伯伟,江苏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朱晓文、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谷明露、基金监督处副处长刘君、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昊昀、省医保中心副主任周建春,还有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欢迎大家![2019-12-17 15:02:00]
      [相伯伟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2019-12-17 15:02:56]
      [主持人]:相局长您好,江苏省医保局是去年机构改革以后新组建的部门,今天也是省医保局第一次参加在线访谈活动,您能先介绍一下省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吗?[2019-12-17 15:03:24]

      [相伯伟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省医保局是去年1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的,组建医保部门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一方面,与医保相关的所有职责已经整合到了医保部门;另一方面,定位新时代新要求,医保部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职责:

      (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切实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二)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三)聚焦人民群众医药费负担问题,制定全省药品耗材招采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以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公共服务。[2019-12-17 15:05:02]

      [主持人]:相局长,省医保局组建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一年来工作主要有哪些进展?[2019-12-17 15:06:10]

      [相伯伟 ]:省医保局组建以来,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全力推动抗癌药降价、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建立、异地就医待遇标准规范等民生实事落实,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全力推动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意见等重大政策出台实施,制度的公平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得到有力提升;全力抓好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以按病种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为重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部分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改革任务落实,改革红利不断释放、难题初步破解;全力推进长三角跨省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江苏“智慧医保”建设等公共服务事项的提质增效,公共服务质效迈上了新台阶。[2019-12-17 15:07:03]

      [主持人]: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越来越多,群众普遍反映用药的费用负担比较重,您刚才介绍医保部门重点推动建立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相局长能向我们介绍一下基本情况吗?[2019-12-17 15:08:28]

      [相伯伟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江苏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就我省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作出了安排。[2019-12-17 15:09:21]

      [主持人]:相局长,请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2019-12-17 15:10:16]
      [相伯伟 ]:《实施方案》明确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品费用,合理设置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并统一执行。其中,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800元,且不高于当地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相同病种的支付限额;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额适当增加。[2019-12-17 15:11:27]
      [主持人]:相局长,请问在这项新政策实施之前,我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用药是怎么保障的?[2019-12-17 15:12:11]
      [相伯伟 ]: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病情比较严重,需要住院的患者,可以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部分费用。第二种不需要住院,但病情指征符合“慢性病、特殊病”标准的“两病”患者可以纳入门诊“慢特病”的医保保障机制。第三种病情较轻,达不到“慢特病”诊断门槛,但也需要长期用药的“两病”患者,此前他们可以享受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这次新政针对的就是第三种情况,原来政策保障力度还不够的人群,这次有了专门的保障方式。[2019-12-17 15:13:18]

      [主持人]:那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保障的对象和用药的范围?[2019-12-17 15:14:03]

      [相伯伟 ]:《实施方案》对“两病”保障范围和保障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对象是参加我省居民医保并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用药范围是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药品。医疗机构和临床医师根据相关诊疗规范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2019-12-17 15:15:08]
      [主持人]:《实施方案》是如何与现有居民门诊的保障政策相衔接呢?群众的待遇水平会不会降低?[2019-12-17 15:16:31]
      [相伯伟 ]:我们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设区市要做好与现有门诊保障政策的衔接。对降血压和降血糖以外的其他药品费用等,或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要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要做好与住院保障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入院标准,推动合理诊疗和科学施治。[2019-12-17 15:17:09]
      [主持人]:请问省医保局有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地落实?[2019-12-17 15:18:05]
      [相伯伟 ]:我们出台了三项配套改革及管理服务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完善支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政策,根据“两病”参保患者就医和用药分布,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和费用双重“守门人”的作用,鼓励开展按人头、按病种付费。二是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可探索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期处方服务。三是规范管理服务,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两病”等慢性病管理的全流程服务,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2019-12-17 15:19:09]
      [主持人]: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两病”患者的用药负担,请问什么时候开始执行?[2019-12-17 15:20:09]
      [相伯伟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从2019年11月起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年内享受相应待遇。我们正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工作进度,尽早让患者享受到相关待遇。[2019-12-17 15:21:03]
      [主持人]:非常感谢相局长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网友参与进来了,我们先来看看他们的提问。[2019-12-17 15:22:08]
      [网友 游客]:我最近经常头痛,在家量的血压有些高,请问可以享受这个新政策吗?[NO.1]
      [朱晓文]:这位网友你好,这次“两病”新政主要针对的是参加我省居民医保并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所以,能不能享受待遇,要看是不是经过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认为你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实需要用药治疗。建议你去正规的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如果符合相应标准,那么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另外友情提醒,高血压、糖尿病的前期症状不明显,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管住嘴、迈开腿,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最重要。[2019-12-17 15:23:19]
      [网友 游客]:我是一个糖尿病患者,这次的新政策对我们“两病”患者来说确实是利好消息,请问一下,具体我们能报销多少药费?[NO.2]
      [朱晓文]:网友你好,如果符合“两病”的待遇享受条件,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品费用,各设区市统一制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执行。其中,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8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额适当增加。[2019-12-17 15:24:26]
      [网友 游客]:我看新闻上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这个是什么意思?[NO.3]

      [朱晓文]: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是指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要剔除个人先行自付部分)、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品费用,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比如,某个地方,起付线300元,封顶线800元,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50%,那么,患者使用药品目录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要自己先付300元以后,进入统筹基金报销,报销比例50%以上,每年最高报销800元。[2019-12-17 15:26:07]

      [网友 游客]:我是盐城的,我去年就已经办理了高血压“门诊慢性病”,但是报销了1500元,这次的新政策说的是800元,怎么报销的少了?[NO.4]
      [朱晓文]:网友你好。你享受的是盐城市居民医保的慢性病待遇。待遇标准是,不设起付线,3000元医疗费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70%、60%和50%,待遇高于这次的“两病”新政,因为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准入条件相对较高,高血压要求是重症患者,医疗费用高于普通的“两病”患者。我们在制定政策时,特别强调,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这位网友可以继续享受现有的“门诊慢性病”待遇不变。[2019-12-17 15:27:04]
      [网友 游客]:我是慢性病患者,为开药每周去医院,路途远,排队挂号吃不消,请问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方便措施?[NO.5]

      [朱晓文]: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对患者用药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指南,结合患者的病情,开一定数量的药品。这次的新政策,允许各地可探索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期处方服务,可以说方便了患者配药。但是慢性病的健康管理不仅仅包括开药,尤其是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很多情况下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或品种,所以患者定期去医院就医也是必要的。[2019-12-17 15:29:06]

      [网友 游客]:我是南京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我有高血压,请问这次的政策对我们有帮助吗?[NO.6]
      [朱晓文]:“两病”保障主要针对的是参加我省居民医保并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这里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因为职工医保人群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除个人账户外,我省大部分地区也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等制度,门诊保障水平一般均高于居民医保。[2019-12-17 15:30:26]
      [网友 游客]:为什么每年的居民医保缴费都要涨?刚开始时每个人只交10块、20块的。[NO.7]
      [朱晓文]:基本医疗保险坚持“权力与义务相对等、筹资和待遇相平衡”,为了覆盖全民,从低水平起步,刚开始起步时个人只需交很少的钱,但是同时待遇也比较低,而且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特别是居民医保筹资中,除了个人缴费外,绝大部分是财政补助,目前我省最低财政补助标准已经从2010年的120元增长到2019年的550元。随着筹资水平的逐步提高,已经普遍建立了门诊统筹,有的地方还建立了门诊慢性病,包括我们这次“两病”待遇的落实,门诊保障水平在稳步提高,同时保障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包括这次国家谈判的97个谈判药品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明年1月起就要实施。友情提醒一下大家,医保很重要,目前各地居民医保都在集中缴费期,请大家及时参保,以免影响待遇享受。[2019-12-17 15:32:05]
      [网友 游客]:“两病”用药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了吗?[NO.8]
      [谷明露]:列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25种药品中治疗高血压疾病用药7种,包括氨氯地平、厄贝沙坦、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福辛普利、赖诺普利、氯沙坦、依那普利。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等制度举措,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如扬子江药业生产的治疗高血压的常用药品“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商品名“依苏”,10MG*16片/盒)原销售价格为29元,降价后的价格为8.93元/盒,降幅达69.2%,我省年底前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让改革成果及时惠及人民群众。[2019-12-17 15:33:13]
      [网友 游客]:怎么保证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两病”用药?[NO.9]

      [谷明露]:按照江苏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并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政府部门也会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的指导和监督,针对两病用药要逐一分析、精准施策,按照新病人与老病人、长期用药与临时性用药、轻症患者与重症患者等类别,优化用药结构,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2019-12-17 15:34:18]

      [网友 游客]:我父亲有高血压、糖尿病,每月要花不少钱,请问他能否用我的医保卡买药?[NO.10]

      [刘君]:医保卡是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享受医保待遇的身份证明和介质,专人专用,参保人将本人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属于违规行为,所以你父亲不可以用你的医保卡买药。[2019-12-17 15:35:05]

      [网友 游客]:听说医保部门对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有奖励,具体有哪些奖励政策?[NO.11]
      [刘君]:2019年1月,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转发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不超过10万奖励,具体分为三档:(1)5万元以下的,按照查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2)5-15万元的,按照查实金额的 4%给予奖励。(3)15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2019-12-17 15:36:36]
      [网友 游客]:我发现家门口的药店刷医保卡可以购买保健品,请问这可以吗?[NO.12]
      [刘君]:这个行为是不可以的。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无论是购买营养保健品,还是购买保健食品都不符合基金支出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2019-12-17 15:37:29]
      [网友 游客]: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会受到哪些处理?[NO.13]
      [刘君]: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经查实,将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协议处理,主要是按查实的案值和情形依据协议条款进行处理;二是行政处罚,构成欺诈骗保的,给予警告和罚款。如果欺诈骗保数额达6000元及以上将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2019-12-17 15:38:12]
      [网友 游客]:我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需要服用一种叫乌美溴铵维兰特罗的药品,现在是自费购买,请问这个药品什么时候能纳入医保报销?[NO.14]
      [王昊昀]:国家发布了2019年医保准入谈判成功的药品名单,共97个药品,其中就包括您正在使用的乌美溴铵维兰特罗,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将及时把这批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乙类报销范围,并明确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各设区市根据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个人自付比例,确保从2020年1月1日起参保患者能够享受报销待遇。[2019-12-17 15:39:11]
      [网友 游客]:我上次在住院的时候,使用一种叫舒尼替尼的抗癌药,这种药医保是可以报销的,但医院却让我到外面的药房自费买药,结果医保不给报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NO.15]
      [王昊昀]:舒尼替尼是国家谈判抗癌药,您遇到的这种情况,是由于医疗机构没有落实有关谈判抗癌药采购和使用政策,要求患者院外购药导致的。针对此类情况,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专门召开推进国家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采购和使用主体责任,今后还将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国家谈判抗癌药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做到“有需必采、应采尽采”。[2019-12-17 15:40:05]
      [网友 游客]:我想了解下,洗牙是否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现在网上的各种信息很多,希望得到官方确切的答复。[NO.16]
      [王昊昀]:医疗保险报销的是参保人员在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直接与疾病治疗有关的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医保诊疗项目管理的规定,对于非疾病治疗项目、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洗牙属于非疾病的诊疗项目,我省现行的医保诊疗项目明确,洁牙属于丙类,医保不支付。[2019-12-17 15:41:06]
      [网友 游客]:我手上用的是连云港赣榆区的社保卡,我现在想去南京市鼓楼医院看病,需要办什么手续?[NO.17]

      [周建春]:网友你好。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南京居住证明(或转外就医证明)前往连云港市医保中心或者登录江苏政务网连云港旗舰店便民服务模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在南京市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看病。[2019-12-17 15:41:38]

      [网友 游客]:我因公务去北京期间突发疾病,在北京医院门诊自费就医,这种情况,回到参保当地可以报销吗?[NO.18]
      [周建春]: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因突发疾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属于门诊费用的提供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属于住院费用的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等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2019-12-17 15:42:11]
      [网友 况长江]:请问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享受待遇在新旧政策上是否有具体的衔接?[NO.19]
      [朱晓文]:《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设区市要做好本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与现有门诊保障政策的衔接。对降血压和降血糖以外的其他药品费用等,或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要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要做好与住院保障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入院标准,推动合理诊疗和科学施治。[2019-12-17 15:43:07]
      [网友 瘦西湖畔啃炸鸡]:其实“两病”的药有很多种,哪些药品在这个实施方案的目录里?不同药品的保障力度有差别吗?[NO.20]
      [王昊昀]:国家医保局已公布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内用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品均在此次“两病”保障范围之内。[2019-12-17 15:44:17]
      [网友 建安]:我父亲是外省的医保卡,但是也长期需要购买降压药,请问外省医保卡什么时候可以在江苏药店购买药品?[NO.21]

      [周建春]: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您只要在您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可以在我省实现住院的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但是目前国家暂时还没有实现门诊的异地直接结算,药店也暂没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所以您还无法在江苏药店购买药品。江苏将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及时开通药店的异地联网结算。[2019-12-17 15:45:13]

      [网友 游客]:医保支持的相关药品清单可以在哪里查询呢?[NO.22]

      [王昊昀]:可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中的服务大厅版块,“医保查询”内的“江苏省医保药品”可以查询。[2019-12-17 15:46:09]

      [网友 李阿姨]:我是扬州人,娃在苏州工作,如果我以后跟着娃在苏州养老,怎么报销“两病”的药?[NO.23]

      [周建春]: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苏州居住证明在扬州市医保经办机构或者登录扬州智慧人社手机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在苏州市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看病。[2019-12-17 15:47:11]

      [网友 游客]:一直在外地工作,之前社保也一直是在工作地缴纳的,现已退休,户口转到南京,需要怎么样做才能享受南京的医保?[NO.24]

      [周建春]:您现在已经退休,不能办理南京医保的关系转移接续。但是您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南京居住证明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即可在南京市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看病。

      [2019-12-17 15:48:07]

      [网友 游客]: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有什么科普类的讲座吗?[NO.25]

      [周建春]:高血压、糖尿病是常见病、多发病,各级医疗机构都将其作为“慢病”管理,都有相关的健康管理、科普宣教方面的讲座,建议您在就诊时留意相关医疗机构的宣传告示,听取相关讲座。祝您身体健康。[2019-12-17 15:49:12]

      [网友 游客]: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额适当增加多少?[NO.26]

      [朱晓文]: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额适当增加。具体增加幅度由各设区市确定,从目前已出台方案的地区看,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般增加至1000-1200元。[2019-12-17 15:50:04]

      [网友 一袋切片]:通俗一点讲,这个实施方案究竟对群众有什么实惠的地方?[NO.27]

      [朱晓文]:这个实施方案,对确需用药但不符合“门慢”保障条件的“两病”患者专门予以保障,且保障水平一般高于已有的门诊统筹待遇。[2019-12-17 15:51:49]

      [网友 游客]:江苏各地在具体执行这个方案后会有差别吗?如果有差别,会有什么样的差别?这些差别在合理区间内吗?[NO.28]
      [朱晓文]:在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方面可能会有差别,但差别必须在合理区间内,其中,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不得低于8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设起付线,如设起付线的,最高不超过300元。[2019-12-17 15:53:32]
      [网友 江城子]:江苏目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现状如何?[NO.29]
      [朱晓文]: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病情比较严重,需要住院的患者,可以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部分费用。第二种不需要住院,但病情指征符合“慢性病、特殊病”标准的“两病”患者可以纳入门诊“慢特病”的医保保障机制。第三种病情较轻,虽然达不到“慢特病”诊断标准,但也需要长期用药的“两病”患者,此前他们可以享受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这次新政针对的就是第三种情况,原来政策保障力度还不够的人群,这次有了专门的保障机制。[2019-12-17 15:55:36]
      [网友 游客]:这项机制今后会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纲要吗?[NO.30]

      [周建春]:全面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是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机制,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已经率先与上海市以及浙江省的部分地区实现了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明年还将与安徽省实现门诊的互联互通,通过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增强长三角地区参保人员的便利获得感,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2019-12-17 15:57:58]

      [网友 游客]:药品价格一直是大家很关注的问题,请问这个方案对药品价格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规定?[NO.31]
      [谷明露]: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欢迎您参加今天网上访谈节目。医疗机构的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在国家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内优先使用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等4种治疗高血压和降血糖的药物,其中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性评价的品种等3类药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要统一执行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年底前全面对接国家25种中选药品结果。列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25种药品中治疗高血压疾病的有7种,包括氨氯地平、厄贝沙坦、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福辛普利、赖诺普利、氯沙坦、依那普利。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等制度举措,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2019-12-17 16:08:24]
      [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也感谢各位嘉宾接受我们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活动到此结束。今天现场提的一些共性问题已在访谈中集中解答,请查看访谈实录。还有一些现场提问还没来得及答复,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答复。[2019-12-17 16:08:43]
      [相伯伟 ]: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对今天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再见![2019-12-17 16: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