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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发挥企业重要主体...

  • 嘉宾: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汤明海
  • 访谈时间:2020年08月04日 15:00
  • 摘要: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相关要求,2019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面向全省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并确定了江苏省第一批共8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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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宾与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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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汤明海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汤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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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关注我们这一期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 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2020-08-04 15:00:11]

      [主持人]:去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面向全省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并确定了江苏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目前我省正在开展2020年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受到了全省广大企业的广泛关注。今天我们特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我们解读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和建设培育的主要背景、申报程序、支持政策、工作举措和主要目标。[2020-08-04 15:01:14]

      [主持人]: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各位嘉宾: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汤明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余强,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处长郝琳,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杨郡一,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四级调研员张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一级主任科员郭毅,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二级主任科员吕毅,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一级科员王林。欢迎大家![2020-08-04 15:02:03]

      [汤明海]: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很高兴今天有这样一个和广大网友交流的机会,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2020-08-04 15:02:29]

      [主持人]:首先,请汤明海副主任介绍一下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主要背景。[2020-08-04 15:03:06]

      [汤明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历史性论断,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化产教融合,是解决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文件均对深化产教融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做出部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到2022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着眼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提出要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实行“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等具体工作措施,促进企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要素全方位融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明确,鼓励各地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明确省级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共同负责区域内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组织申报、复核确认、建设培育、认证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提出,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2020-08-04 15:06:37]

      [汤明海]:省委书记娄勤俭强调要紧密结合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造就庞大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提升江苏制造水平、推进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保障。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攻坚期和关键期,迫切需要各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创新性、实践性需求日渐提升,迫切要求教育内容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教育培养模式、组织形态和服务供给。江苏既是产业强省,也是教育大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把科教优势的“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是一篇必须做好、也一定做好的大文章。《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强调,要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一大批适应和引领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明确提出“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和奖励”的工作措施。《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也明确,对在校企合作中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可以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的政策支持。[2020-08-04 15:08:10]

      [主持人]:什么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主要面向哪些类型和领域的企业?[2020-08-04 15:08:30]

      [汤明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2020-08-04 15:08:57]

      [汤明海]: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均可参与。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为强化服务产业的政策导向,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主要面向:一是省重点培育的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先进制造业企业;二是现代农业、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领域企业;三是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主营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2020-08-04 15:10:09]

      [主持人]:下面请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余强二级巡视员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有什么重要意义?[2020-08-04 15:11:05]

      [余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同时也是深化产教融合、参与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主体。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就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在促进校企协同中,积极优化人才、技术、管理等创新要素供给,既补齐教育人才短板,又补齐产业创新短板,打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技能、工匠精神、先进管理、创新文化等要素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全过程,能够有效发挥企业开展实践教育、对接市场需求、激活创新源头的优势,促进人才需求侧融入供给侧,以“开门办学”促进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人力资源的需求。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促进教育人才优势、创新优势与企业需求对接,推动完善产业创新链条,提升产业人力资本,是增强内在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渠道,也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自身内在需求,支持更多企业竞相参与产教融合改革,能够不断激发人才活力,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2020-08-04 15:12:35]

      [余强]: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工作部署,推进产教融合取得较大进展,各地、各行业在深化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合作上探索出了很多在全国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举措,但在产教融合需求端,由于缺乏具体政策支持,出现企业有积极性但学校对接不上,或者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一头热、一头冷”等问题。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对参与企业给予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正是及时回应企业利益关切,着眼校企互利共赢,健全合作激励机制,让企业真正尝到“甜头”、看到“奔头”的重要举措,是解决长期以来“有政策难操作”问题、力促教育改革和产业变革同频、学校发展与行业发展同步的创新之举,必将开创产教融合发展新局面。[2020-08-04 15:14:05]

      [主持人]:江苏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2020-08-04 15:15:03]

      [汤明海]:江苏既是产业强省,也是教育大省。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江苏省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4.6万个,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6056个,加上同样数千家生产性服务业和社会性服务业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顺应高质量发展潮流,重视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办学和人才培养中来。应该看到,当前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面临十分有利的发展机遇,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导,将“渴求人才”的社会共识转化为“投资于人”的现实行动,既符合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又符合职业教育改革的需要,也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2020-08-04 15:17:34]

      [汤明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中明确,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基础,希望到2022年能建设培育出5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力争能达到近千家的规模。我们将通过有效引导和有力支持,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鼓励企业率先探索,积极加大政府支持引导,形成“先行者先受益”的政策激励效应,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改革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营造企业积极投入、竞相参与良好氛围,把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成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学习工厂”。[2020-08-04 15:19:27]

      [主持人]:非常感谢汤主任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网友参与进来了,我们先来看看他们的提问。[2020-08-04 15:20:10]
      [网友 游客]: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主要原则和实施程序是什么?[NO.1]

      [郝琳]: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基本原则开展。

      产教融合型企业,采用“先建后认”的后评价实施路径,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先行先试,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复核确认、建设培育、认证评价等程序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施。也就是说,要先向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成为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纳入省级建设培育库,并需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达到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并经过认证后,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动态实施要求,进入认证目录的企业,每3年应进行资格复核,引导企业持续滚动开展建设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目前还未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将组织各地结合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通过建设培育积累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厘清产教融合型企业界定方法、程序、范围,制定相关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指导省级政府出台具体认证实施办法。[2020-08-04 15:22:27]

      [网友 游客]:建设培育和通过认证的企业将享受哪些支持政策?[NO.2]

      [郝琳]: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建设培育企业,省级政府要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实行定期跟踪、跟进服务、确保落地;结合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对建设培育企业给予便利的支持。

      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中明确的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省发展改革委优先考虑将建设培育试点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三是省教育厅支持省内职业院校、高等院校优先选择试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级试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并按规定给予补贴。五是国家和省有关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支持政策,比如《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发展、两化融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落实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支持政策,制定相应的建设培育政策清单,对投入多、贡献大的企业予以重点培育。

      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将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国家相关部门将结合试点工作进展另行制定具体办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2020-08-04 15:25:18]

      [网友 游客]:申报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NO.3]

      [吕毅]:试点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成立,连续正常经营5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江苏省内纳税。

      2.原则上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

      3.重视教育培训,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4.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科技研究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具有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以及相应管理制度。

      5.建立培训与技能等级、职业能力考核相衔接的薪酬制度和发展通道,激励产业工人主动参与培训、学习技术、练就技能。

      6.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或者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2.牵头成立或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联盟等相关联盟组织。

      3.承担省级以上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至少与省内一所院校连续合作3年及以上。

      4.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5.至少与1所省内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2年以上,通过冠名班、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合作人才培养累计50人以上;或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或共建企业学院,在校生规模100人以上(含)。

      6.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其中之一。

      7.捐赠省内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或在省内院校设立企业奖助学金累计在50万元以上。

      8.参与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9.企业骨干人员至少2人以上加入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学校课程标准建设,企业每年承担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10次以上。[2020-08-04 15:27:23]

      [网友 游客]:我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的情况怎么样?今年的申报工作怎么安排?[NO.4]

      [郝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工作部署,2019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知》(苏发改社会发〔2019〕1023号),正式开启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截止去年11月底,共收到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的115家企业申报材料。我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了材料评审、信用查询和公示,于2020年2月发文确定江苏省第一批共8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并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第一批试点企业涵盖省重点培育的工程机械、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研发设计以及养老服务等产业领域,其中国有企业6家、民营企业71家、外资企业4家,共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创新平台478个,累计培养学徒制毕业生6590人,近3年接收学生实习近3.5万人次、向省内院校捐赠教学设施设备和设立奖学金近1.56亿元、取得与合作院校共享知识产权574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我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将分两批组织,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20年7月31日前、11月30日前。目前第一批申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梳理汇总企业数据。欢迎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下半年申报。[2020-08-04 15:28:45]

      [网友 游客]: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申报程序是什么?[NO.5]

      [吕毅]:(一)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提交《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报告》、《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数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开展校企合作、联合育人等相关情况需合作院校予以证明。合作院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支持企业完成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研究推荐企业名单,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并扫描成单个电子材料(PDF格式)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属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在苏分支机构等可直接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同步提交电子材料)。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向社会公示。[2020-08-04 15:29:33]

      [网友 游客]:申报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NO.6]

      [杨郡一]:感谢您的提问。申报企业需要提交《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报告》、《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数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申报报告应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主营业务及销售收入、利润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在行业中地位和作用、科研和智力人才实力等情况;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和职工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科研、知识产权等方面情况;企业在本产业领域开展教育培训、协同育人、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情况。二是企业近3年开展产教融合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情况,牵头成立或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联盟等相关联盟组织情况,承担省级以上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1+X证书等试点任务,以及累计培养、毕业学生数等成效情况,企业与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情况,企业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其他创新载体情况,捐赠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情况,参与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等工作情况,企业产教融合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置、创新环境等情况。三是企业产教融合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未来3年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工作计划及主要目标。

      申报数据表主要是采集企业经营管理和参与产教融合等相关的38项数据项,同时需要企业对数据填报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提交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无法支撑和证明的数据,以及存在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存疑的数据我们将不予使用。对于数据造假的,一旦查实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报告》、《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数据表》都可以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的通知公告栏里下载。[2020-08-04 15:31:04]

      [网友 游客]:对于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建设培育有哪些举措?[NO.7]

      [王林]:试点企业在建设培育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各项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相关部门结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支持企业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改革,指导省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强与试点企业的合作,全面深化校企合作改革,推进产教协同育人,进一步拓宽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支持试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组建产教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等重要产教融合平台,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办学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同时,我们还要求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相关部门细化建设培育工作方案,强化问题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各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跟踪服务,通过建立重点联系企业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和研究解决试点企业建设培育中的矛盾困难。[2020-08-04 15:32:07]

      [网友 游客]: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有哪些管理措施和具体要求?[NO.8]

      [杨郡一]: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要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成果,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试点企业要积极参与院校人才培养,与合作院校共同制定及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实训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和考核标准等,开展学徒制等协同育人项目,接纳院校师生实习实训,选聘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学徒师傅,为学徒专业技能学习和顶岗实习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支持或联合院校开展项目申报、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等活动,激发院校科研活力,整合校企双方科研资源,协助院校兴建实验室、技术平台等;要发挥自身优势,为院校教师提供考察观摩、在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挂职、参与产品研发等活动机会;要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汇报建设培育进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复核评估入库企业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试点企业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在申请评定、年度报告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

      2.在资格期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权利并导致较为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5.未履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责,存在不履行合作协议等情况,合作院校认为严重不符合产教融合要求,经协调仍未整改的。[2020-08-04 15:34:05]

      [网友 游客]:产教融合型企业需要提供多少实习岗位供学生实习?[NO.9]

      [张赟]: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2020-08-04 15:35:33]

      [网友 游客]:企业接纳学生实习,有哪些优惠政策?[NO.10]

      [张赟]: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逐步建立学生实习工作考核和补助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实训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标准,补助其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对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率达50%以上经考核认定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依规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2020-08-04 15:36:28]

      [网友 游客]: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开展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NO.11]

      [张赟]: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20-08-04 15:37:12]

      [网友 游客]:企业新型学徒制主要培训哪些内容?[NO.12]

      [郭毅]:对新招用人员的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等,对转岗人员的培训以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为主。培训课程一般分为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操作技能课程等三类。[2020-08-04 15:38:09]

      [网友 游客]:政府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NO.13]

      [郭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列入培训计划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020-08-04 15:40:32]

      [网友 游客]:企业如何领取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NO.14]

      [郭毅]:第一步,企业将有关培训材料送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培训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并发文公布培训计划。

      第三步,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

      第四步,培训结束后,企业在学徒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后续补贴资金。经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2020-08-04 15:41:18]

      [网友 卢网友]:作为产教融合的民营企业应该和政府什么部门进行对接?[NO.15]
      [吕毅]:可以和当地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业务部门、教育局职业教育业务部门或者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业务部门对接。[2020-08-04 15:42:51]
      [网友 游客]:参与培训的学员有工资或者补贴吗?如果企业以培训为由不保障劳动者权益怎么办?[NO.16]
      [郭毅]:参加培训的学员与单位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培训期间应继续享受工资待遇。如企业以培训为由不保障劳动者权益,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2020-08-04 15:43:53]
      [网友 游客]:针对试点企业,是否有考核监督机制,以评价产教融合的效果,更好地推广?[NO.17]

      [吕毅]:我们要求试点企业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成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明确试点企业要积极参与院校人才培养,与合作院校共同制定及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实训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和考核标准等,开展学徒制等协同育人项目,接纳院校师生实习实训,支持或联合院校开展项目申报、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等活动,为院校教师提供考察观摩、在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挂职、参与产品研发等活动便利。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复核评估入库企业情况,重点对试点企业是否履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责和履行校企合作协议情况进行评估,并作为通过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的重要内容。[2020-08-04 15:44:38]

      [网友 游客]:除了产教融合,江苏还有哪些举措壮大职业人才队伍?[NO.18]

      [张赟]:还有通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联盟、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新型企业学徒制等举措,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20-08-04 15:45:03]

      [网友 游客]:目前有没有配套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法律法规?[NO.19]
      [吕毅]: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法律法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中对此有相关规定,其中明确,对在校企合作中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可以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的政策支持。[2020-08-04 15:45:55]
      [网友 游客]:对于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是否会有综合评价体系?[NO.20]

      [吕毅]:产教融合型企业,采用“先建后认”的后评价实施路径。企业要先向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成为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纳入省级建设培育库,并需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达到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并经过认证后,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前,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目前还未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将组织各地结合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通过建设培育积累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厘清产教融合型企业界定方法、程序、范围,制定相关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出台具体认证实施办法。[2020-08-04 15:46:26]

      [网友 游客]:毕业生进入企业学习相关技能,能否直接通过企业考核拿到相应的资格证书?[NO.21]

      [郭毅]:经当地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具有自主评价资质的企业,可在内部员工学习相关技能并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0-08-04 15:48:07]

      [网友 卢网友]: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具体的激励政策是什么?[NO.22]

      [吕毅]: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是从2019年开始启动的,目前还在开展建设培育工作,培育企业认证标准和激励措施,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将结合各地试点情况另行制定。可以明确的是,激励政策将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2020-08-04 15:49:25]

      [网友 游客]:近年来,我省在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又有哪些工作安排?谢谢![NO.23]

      [吕毅]: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工作部署,2019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知》(苏发改社会发〔2019〕1023号),正式开启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在材料评审、信用查询和公示的基础上,于2020年2月发文确定江苏省第一批共8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并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目前我们正在组织2020年试点企业申报,将分两批组织,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20年7月31日前、11月30日前。目前第一批申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梳理汇总企业数据。
      下一步,省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落实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企业建设培育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各地结合地方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出台更多支持举措。[2020-08-04 15:51:20]

      [网友 游客]:产教融合是不是主要针对职业学院的?我省目前有哪些学校有成熟的合作项目呢?[NO.24]

      [张赟]:产教融合主要面向职业院校。目前省内很多高职院校都有较成熟的合作项目,如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菱重工等企业合作,在企业发展、人力资源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实践等方面全面融合,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2020-08-04 15:53:18]

      [网友 游客]:对已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是否存在后续监督机制?[NO.25]
      [吕毅]:纳入建设培育库的试点企业要积极参与院校人才培养,与合作院校共同制定及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实训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和考核标准等,开展学徒制等协同育人项目,接纳院校师生实习实训,选聘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学徒师傅,为学徒专业技能学习和顶岗实习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支持或联合院校开展项目申报、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等活动,激发院校科研活力,整合校企双方科研资源,协助院校兴建实验室、技术平台等;要发挥自身优势,为院校教师提供考察观摩、在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挂职、参与产品研发等活动机会。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复核评估入库企业情况,对于未履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责,存在不履行合作协议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试点企业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020-08-04 15:53:50]

      [网友 卢网友]:请问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NO.26]

      [张赟]:校企合作的具体优惠政策可查询《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三章的第21条至第35条。如关于纳税在第26条明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20-08-04 15:54:50]

      [网友 游客]:企业是否可自主申请产教融合型企业?如何申请?[NO.27]

      [吕毅]:企业可以自主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提交申材料。省属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在苏分支机构等可直接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2020-08-04 15:56:18]

      [网友 游客]:目前,我省81家产教融合试点企业覆盖哪些领域、哪些行业?[NO.28]
      [吕毅]:江苏省第一批共8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涵盖省重点培育的工程机械、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研发设计以及养老服务等产业领域。[2020-08-04 15:56:42]
      [网友 游客]: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NO.29]
      [吕毅]: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中明确的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省发展改革委优先考虑将建设培育试点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三是省教育厅支持省内职业院校、高等院校优先选择试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级试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并按规定给予补贴。五是国家和省有关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支持政策,比如《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发展、两化融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2020-08-04 15:57:32]
      [网友 游客]:对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或者是获得其他殊荣的企业,在申报产教融合型试点时是否能享有一些优惠?[NO.30]
      [吕毅]:我们欢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参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申报试点企业的条件是一致的。对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有其他殊荣的企业,特别是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经验的企业,将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中优先支持。[2020-08-04 15:58:09]
      [网友 游客]:产教融合如何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具体实践?是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养方案么?如何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NO.31]
      [张赟]: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应当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事项。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设置专业、研究制定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学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学生实习计划,明确实习任务,完成教学目标。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2020-08-04 15:59:05]
      [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也感谢各位嘉宾接受我们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活动到此结束。再见。[2020-08-04 16: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