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4 全文检索  
 
    
  4  文化动态
· 南通成为联合国在华首个版权保护示范点
· 省京剧院新生代演员上海受追捧
· 南京市启动在宁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 省文化厅组织演出赴江阴慰问地震灾区民工
· 连云港“情系雷锋车”陈列馆隆重开馆
· 全省基层文联现场交流会在苏州召开
苏州两年内抢修32处古建筑
 
 发布日期:2008-06-26  来源:省文化厅

选择字号【

 


  6月25日,记者从苏州市召开的市区古建筑抢修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苏州古建筑保护走上了抢修保护、充分使用、多方参与的发展之路,如何让更多古建筑“延年益寿”依然是古城苏州保持文化魅力的一大关键。“十一五”期间,苏州将抢修保护117处古建筑。在2006年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市区已实施了其中32处古建筑的抢修工程,投入资金2630万元。

 

  苏州市文物古建筑面广量大,是苏州古城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古城保护压力最大的部分。据苏州市文物局同志介绍,苏州的文物古建筑大部分为木结构,且多为民居,居住密度高,产权关系复杂,使得古建筑损毁速度加快,保养周期变短,加上特殊的气候特点等,古建筑需要不断维修,不断投入,才能“延年益寿”。“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苏州市文物单位省级以上完好率要达到100%,市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90%,控保建筑完好率达80%。2005年,苏州市根据《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控制保护建筑完好率测评办法(试行)》进行测评,发现这些建筑达到的完好率分别是95%、80.2%和50.8%,要达到规划目标,5年内要维修文保单位19处,控保建筑98处,共117处,每年要修20余处。”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2006年苏州建城2520年纪念大会上,苏州市政府与古建筑责任单位签订了抢修保护责任书,明确“十一五”期间完成这117处文物古建筑抢修保护工作。两年来,各责任单位按计划积极实施,共对其中32处古建筑实施抢修。在昨天的会议上,2006~2007年度古建筑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第二届市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获奖单位获得表彰,其中,共有5家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成为古建筑抢修工作先进典型。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