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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1日,由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主持的200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顺利结束,经全国23家省级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并申请认定的303家企业中,共有100家企业通过审核,被认定为动漫企业。公布名单中,江苏省15家获认定的企业被常州包揽。根据动漫企业申请认定标准,入选的动漫企业,其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