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在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博物馆建设、考古事业发展、文物法制建设、文博人才队伍培养、文物社会宣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积累了新的经验。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完成了一批文物保护重要项目,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主要包括圆满完成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第一阶段任务、全面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如期完成全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历史性完成全省第四至六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项目。
二是紧扣重点、分项突破,推出了一批江苏文物工作的新亮点。主要包括第四个文化遗产日暨第四届江苏省文物节掀起文物宣传工作新高潮、文物法制工作拓展新机制、文物领域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馆藏文物精品巡展取得新成效、县级博物馆展览展示和服务水平提升工程迈出新步伐、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充实新内涵、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取得新进展、业务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
三是立足常规、依法行政,加强了文物保护各项基础工作。主要包括规范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申报管理和历史街区保护成效显著、加强博物馆设立审批评估定级等规范化管理、开展全省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加强馆藏文物的科学管理和保护、严格博物馆安全防护方案审批及其工程审核验收、文物市场发展与管理走在前列、文物科研宣传工作成果丰硕、文物安全形势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