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批准,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今年申报的项目仍然是文化艺术服务、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动漫和网络文化及其他等5大类。申报项目必须为2009年1月1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符合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和《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范围。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根据省政府第6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0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对我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项目类别向所在地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直单位按项目分类,直接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